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四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来源: | 作者:教科文 | 发布时间: 63天前 | 6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1月17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北京卫生法学会在京联合主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四周年学术研讨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室主任陈佳林,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梁金霞,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卢瑛,以及来自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莅临会议。会议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艳林共同主持。

2024年1月17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北京卫生法学会在京联合主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四周年学术研讨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室主任陈佳林,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梁金霞,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二级调研员卢瑛,以及来自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等单位的20余位专家学者莅临会议。会议由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主任曹艳林共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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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刘辉介绍,该所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研究工作,专门成立医疗卫生法制研究室,并全程参与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立法过程,深度参与了医师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过程。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介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实施以来对于推动整个卫生健康领域的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引导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进程。他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立法只是第一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涉及很多具体的法律问题、制度规范,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完善、健全,如此才能不辜负其作为基础性法律的使命。


会议介绍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中的关键法律问题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课题组首席专家曹艳林介绍了该课题研究的总体思路及相关进展。他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健全完善、引领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落地实施。他提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包含政府责任、医师和药师权责、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医疗新技术应用法律规制等诸多内容,该法的落地需要各级立法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等的同向发力。


课题组成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作《医疗保障法的立法选择与重点问题释析》报告。他介绍了医疗保障法的法律定位,并就医疗保障法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


课题组成员、西北政法大学医药卫生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邱昭继作《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报告。他提出,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如下问题:对于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的认定主体和认定程序需进一步明确,传染病防治的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的人财物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加强等。


课题组成员、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石悦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与医疗立法》报告。她从医疗立法的现状、创新、与其他法规的衔接、不足与发展4个方面进行了系统介绍,并提出相关建议。


课题组成员、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法治与治理研究室主任宋大平作《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她认为,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同时,她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如何为深化医改提供指引,做了全面系统的分析。


会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睢素利、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方、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杨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鑫、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党总支书记田东华、首都医科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李筱永分别就专题报告进行了点评。